夫病在三阳,尚有手足冷者,何况太阴?详太阳、少阳篇。
变此恶候,命伤寒三日三阳尽,热微烦躁入阴传,其人能食而不呕,脉小尿清为不传。食难用饱者,脾不磨也。
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,后三日脉之,其热续在、脉和者,期之是日夜半愈。此是伤寒证。
表症仍在,竟用抵当,全罔顾表者,因邪甚于里,急当救里也。若加烧针,心怵惕,烦躁不得眠。
则腹痛不属相火,四肢困于脾湿,故去芍药之酸寒,加干姜之辛热,即茯苓之甘平亦去之。此脉证之假有余,小试之而即见真不足。
此与气上撞心,心中疼热,饥不能食,食即吐蛔者,互文以见意也夫蛔者,虫也,因所食生冷之物,与胃中湿热之气,相结而成。必六七日胃阳来复,始得汗出溱溱而解。